台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工作安排

导语 课后服务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为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基于学生自愿,由学校提供具有公益属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安全有序、健康向上、公益普惠、丰富多彩”的课后育人服务。

  台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具体工作安排

  (一)服务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读且有放学后托管服务需求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放学后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工作日期间学校正常放学后至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每天至少2个小时,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作适当调整;

  初中在校晚自修时间,非寄宿制初中不得迟于20:30,寄宿制初中应在学校规定熄灯时间的前1小时结束;

  线上免费学习服务时间,小学(4—6年级)每天(次)应控制在30分钟内,初中控制在1小时内(中间休息15分钟);

  暑期托管时间原则上为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

  周边交通拥堵的学校,应建立学生弹性离校制度或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设定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一校一案”原则审核确定。

  (三)服务程序

  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托管主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托管主体)同意并公示,确定学生名单。学校(托管主体)与家长签订托管相关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放学后托管。

  (四)服务内容

  1.放学后托管服务。小学、初中放学后托管服务可采取“基本服务+拓展服务”的模式。基本服务包括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全市各中小学要实现托管服务学校全覆盖、需求学生全覆盖。

  2.初中晚自习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主要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场地和条件,同时开展对学生的自习指导,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等。学校可以配套提供晚餐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全市各初中要实现晚自修服务全覆盖、需求学生全覆盖。

  3.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之江汇”“括苍云”等线上教育平台,完善“市-县-校”数字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及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鼓励各地各校加快各类优质教育资源上云,共享名师金课,推出以课程服务为主的“四点半课堂”和答疑解惑为主的“问学名师”线上服务,在满足线上需求的同时,做好线上学习时间安排及学生健康上网的教育引导工作。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后,线上学习服务同步推出。

  4.暑期托管服务。教育部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为主阵地,充分发挥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提供以看护为主的托管看护服务。托管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根据学生实际,提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生涯规划、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暑期作业答疑等个性化服务。2022年起,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暑期托管的覆盖面,实现有暑期托管需求的学生群体基本覆盖。

  (五)服务模式

  1.以学校服务为主。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课后服务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组织,由学校教职工直接管理或由学校统筹所在镇、街道(社区)社会资源,与志愿者团体、家长委员会等共同开展托管服务。课后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暑期托管还可以跨校区组班。放学后晚托班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暑期托管班要以师生比1:10配备(不含试点学校负责人),每班至少配备1名班主任、1名辅导教师(均为在职教师)、2名志愿服务者(由家委会成员或其他招募人员组成)。

  2.以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为辅。各地各校要发挥好当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红色基地、实践基地、乡村文化礼堂、村(社区)儿童之家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作用,根据就近就便原则,拓宽服务渠道,整合服务力量,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3.以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为补充。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各地要科学设定准入条件,遴选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并形成“白名单”供学校选用。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在“白名单”范围内选择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各地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教育培训机构,及时清理出“白名单”,并拉入“黑名单”。

  (六)服务收费

  课后服务费标准应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有条件的县市区及台州湾新区要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学校场所及设施要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财政资金开办的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

  具体收费标准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地方政府确定后施行,台州湾新区参照椒江区标准执行;如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减免课后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暑期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课后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七)服务取酬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具体取酬标准、操作细则由各地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参照前期小学课后托管取酬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商议制定。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八)服务安全

  各地各校要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把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确保师生安全。要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集中有人员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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