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台州温岭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录取办法
导语 2025年台州温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最新小学来啦!包含学区划分、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正文
2025台州温岭小学/初中招生办法?
根据《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 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学校
初中:温岭市敬业中学、温岭市存志外国语学校、温岭市育英实验学 校。
小学:温岭市开元学校、温岭师范附属小学、温岭市五龙书院、温岭 市春晖小学、温岭市私立英才学校。
二、招生范围和对象
根据浙江省、台州市相关文件规定,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招生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儿童少年:
(一)户籍类:指具有温岭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房产类:指本人或父母在温岭市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房产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须是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全权所 有,或父母仅与入学对象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共有;2.房产性质须为住 宅;3.入学对象或父母所占的房产面积须达 40 平方米及以上[2013 年 5 月 22 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权证,面积不限]。
(三)学籍类:指小学学籍在温岭市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仅针对七年 级报名)。
(四)经商务工类:台州户籍(非温岭户籍)儿童少年报名我市民办 学校,其父母一方须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 1 年(截至当年 8 月 31 - 10 - 日)。非台州户籍儿童少年报名我市民办学校,其父母一方须在我市经商 务工,且 2025 年 6 月 26 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已在我市办理 2025 年 积分;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025 年 1 至 6 月期间有缴纳);已 在我市办理营业执照;已在我市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五)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详见《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第九条。
各民办学校在完成以上五类对象招生后,若还有空余学位,可招收父 母一方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的随迁子女入学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时间:
6 月 24 日至 26 日,每天 6:00 至 22:00。
(二)报名方式: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 APP, 选择其中一所民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家长可随时登录系统更 改报名信息(含报名学校),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具体操作 步骤另行通知。
家长需提前准备以下相关资料照片:所有对象都需要适龄儿童少年本 人户口簿;房产类对象还需要准备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上有名字的所 有人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 间关系的均可);经商务工类对象还需要准备父或母(具备入学条件一方) 与适龄儿童的关系资料(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等可以证明两者之间关 系的均可)、《浙江省居住证》、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三)资格审核:
各民办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对审核有疑问的,要及时告知家长并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并告知家长
(四)录取: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由学校全部直 接录取;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电脑 摇号)办法录取,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摇号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学校 要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监护人。
若有民办学校未招足,需在温岭市内、台州市内补招的,将另行通知。
四、其他规定
(一)未被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规定时间内登 录报名系统,选择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重新报名,公办学校按原有批次录 取;或选择有补招计划的民办学校重新报名,若仍未被录取的,则服从户 籍所在地镇(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二)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报 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该生在报名系统内信息将被锁定,不得再 参加其他民办学校报名,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根 据当地学位空余情况,实行统筹安置。已正式入读民办学校的新生,原则 上一年内不得转学到当地其他学校。
(三)学校需无条件确保每一名被录取的学生完成小学六年或初中三 年学习任务,招生及就学过程中,若学校存在劝退或变相劝退现象的,其 空余学位将锁定,学制时间内(小学 6 年,初中 3 年)不再使用,并追究 相关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新生通过摇号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 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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