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导语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台州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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