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工伤保险有何待遇

导语 台州工伤保险有哪些待遇呢?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工伤保险有何待遇?

  答:1、工伤保险的药品除100%不能报销外,可报销药品不分甲、乙。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可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认定】,可获台州工伤认定申请办理入口及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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