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城市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在公安部治安局统一部署指导下,经前期系统测试和充分准备,省公安厅决定自2021年10月20日起,正式启动长三角区域全域范围内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

  长三角地区城市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的材料

  (一)年满16周岁:申请人本人交验《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监护人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以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申请人亲属关系则需提交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缴纳费用吗?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是免费的

  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或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

  (一)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领证回执到受理点,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二)选择邮递方式领取证件:证件于1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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