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现役军人如何选择婚登机关?

导语 台州结婚登记跨省通办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现役军人如何选择婚登机关?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的现役军人,可以在全省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一方为部队驻地不在我省、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也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另一方非浙江户籍且经常居住地在我省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可以在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所在县(市、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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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有何区别?

  全省通办: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跨省通办:除全省通办所需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或纸质《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应当事先到公安部门补办签注手续。

  办理的婚登机关有何区别?

  全省通办:可以在浙江省内自主选择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跨省通办:仅可在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即居住证发放机关所在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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