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机构结业证书核发

导语 为您带来职业培训机构结业证书核发办理方法希望对您带来帮助

  受理机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0576-88510507、88201858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工资和技能管理处、台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设立依据 浙劳培〔1997〕316号《浙江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术培训结业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

  材料明细

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人员凭证可享受的职业培训,并根据结业考试成绩发给结业证书;其他培训机构培训的提供培训合格成绩名单

  收费标准 浙价费〔1999〕437号、财综〔1999〕109号,职业技术结业证工本费标准2.00元/本。

  办理流程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核准培训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浙江省技术培训结业证》;就业再就业培训由就业局组织培训经考核后根据结业考试成绩发给结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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