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岁以下婴幼儿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对象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扣除范围:纳税人未满三周岁的子女在照护期间产生的相关支出。
扣除标准:2000元/月/每个子女(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事项: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计算时间为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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