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浙江最低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2430元、218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5元、23元、21元三档。
请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本通知施行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同时废止。
2026台州最低工资标准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2430元、2180元两个档次,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3元、21元两个档次。
二、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243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23元。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21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21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台政发〔2024〕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