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身份证
2、不动产情况交易记录(含历史交易情况)
3、家庭经济状况
4、实物配租申请表
1、收件。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相关材料,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网上申报。
2、初核单位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
3、建设部门联合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审核。根据各部门共享数据及申请材料,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公示。公示结束后,转入办结
5、送达。网上、快递、短信等方式告知审核通过
1、椒江区:各街道办事处
2、黄岩区: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二楼201室
3、路桥区: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300号)二楼受办分离综合窗口12-14号
4、温岭市: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2楼D区20号窗口
5、玉环市: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玉城街道知青路1号)2楼87-89号住建窗口
6、天台县:天台县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天元东街99号)二楼C区01号综合窗口
7、仙居县: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一楼B13-16
8、三门县: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