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要求
导语 仙居县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申请条件请看正文
2022年仙居县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仙居县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1年以上;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21年度仙居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仙居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620元,下同)的60%,即低于29772元;
3、在全县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下,或者家庭住房建筑面积36平方米以下;
4、其他财产额度限制: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低于10万元;
(2)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投资累计不超过15万元;
(3)家庭成员名下无非营运机动车辆。
已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需具备前述1、3目的准入条件。
符合该类标准的家庭,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2〕53号)规定,予以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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