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职工养老保险账户余额退还教程(附图)

导语 职工在职期间出国、出境定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申请退还:申请人或单位可选择线上办理或窗口办理两种方式。

  线上办理:通过浙里办APP申报,路径为浙里办--办事服务--主题导航--社会保障--基本养老待遇核准支付--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在线办理,如下图:

  窗口办理:申请人或申请单位携所需材料至参保关系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材料: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终止参保关系待遇申请表》必要

  2.死亡证明 非必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火化证明 非必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4.遗属或继承人银行卡 非必要

  发放渠道选择继承人账户时须提供。

  5.遗属或继承人身份证 非必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6.公证材料 非必要

  发放渠道选择继承人账户时须提供。

  7.外国户籍信息 非必要

  发生外籍人员退保情形时须提供。

  8.出国境定居批准文件 非必要

  发生2011年7月1日前获得国外(境外)定居的情形的需提供。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台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获取养老保险办事指南、查看待遇申领方法、灵活就业参保指南教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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