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导语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台州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对象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可进行失业登记:

  ①年满16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各类学校毕(肄)业生;

  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

  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停止经营的;

  ④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⑤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⑥退出灵活就业,或从事有一定收入的劳动,但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⑦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人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获取台州失业保障最新政策、失业登记办理方式、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