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台州高层次500精英人才申报和认定流程
导语 2025台州高层次500精英人才申报和认定流程来啦,包含申报、资格审查(初审)、综合评审(复审)等,详细的见正文
2025台州高层次500精英人才申报和认定流程
申报和认定程序
(1)认定快速通道
新引进人员符合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端及以上创业人才(项目)条件的,且近年来活跃在本领域学术、生产、科研一线的,可选择快速认定方式认定为“500精英”创业人才(项目)。其中“500精英”领军人才创业项目需由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人才领衔申报;新引进人员符合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特优以上或符合当年度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项目认定资格条件的,且近年来活跃在本领域学术、生产、科研一线的,可选择快速通道方式认定为“500精英”创新人才(团队)。
申报认定快速通道的奖项、荣誉、职务等需申报前经相关审核部门(单位)审核、确认申报条件,具体程序如下:
①申报。申报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书和审核表,并提供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管理部门。“以投带引”创业人才项目需提供机构出资证明等材料。采取常态化申报方式,全年均可申报。
②资格审查(初审)。所在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创业项目可通过面谈、实地走访调研、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其技术先进性、落地可能性等进行评估。
③综合评审(复审)。
A.创业人才(项目)。由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负责组织实施,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人才(项目)采取现场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审核、评审通过的创业人才(项目)作为推荐入选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报台州市“500精英”专项办审核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由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发文入选。其中台州湾新区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由台州湾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评估认定后,推荐至市“500精英”专项办评审或认定入选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由市“500精英”专项办发文入选。
B.创新人才(团队)。由市“500精英”专项办负责组织实施,对资格初审通过的创新人才(团队)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创新人才(团队)作为推荐入选建议名单,由市“500精英”专项办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④认定。经所在地管理部门核实创业人才(项目)注册情况、创新人才(团队)到岗情况,报市“500精英”专项办同意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2)评审认定
①申报。(一年二次,2025年5月15日前,8月15日前)
申报对象根据自身情况和申报类别填写《申报书》,并提供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管理部门。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重大遗漏。
创新人才(团队)各领域受理单位:科研机构平台、创新团队平台由科技部门受理;企业创新和综合平台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相关部门受理;高校平台、基础和中职教育平台由教育部门受理;医疗卫生平台由卫健部门受理;宣传文化平台由宣传部门受理。创业平台由市人力社保局受理。
②资格审查。
A.创业人才(项目)。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负责对申报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B.创新人才(团队)。所在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经当地专项办审核报市级各领域受理单位复审后确定进入评审对象,其中创新团队复审由市科技局负责。
③评审推荐(综合评审)。
A.创业人才(项目)由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组织评审,评审采取现场或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经当地研究并公示确定高级创业人才入选名单。台州湾新区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由台州湾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评估认定后,推荐至市“500精英”专项办评审或认定高级创业人才入选名单。
B.创新人才(团队)由市“500精英”专项办每年分批次组织评审,评审采取同行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确定推荐入选建议名单,并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④综合复评。创业人才(项目)由市“500精英”专项办组织复评,所在地择优推荐参加台州市级综合复评人选,其中推荐综合复评人选名单必须在已注册落地满1个完整自然年且不超过2个完整自然年的高级创业人才中产生,每位创业人才(项目)可申报参加1次综合复评。复评采取同行专家评审、实地走访、第三方评价等方式进行,确定推荐入选建议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⑤尽职调查。创业人才(项目)注册落户并正常运行后,由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人才项目进行可行性、真实性调查。
⑥认定。
A.创业人才(项目)。各县(市、区)高级创业人才(项目)经当地“500精英”专项办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确认入选,注册落地由所在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并报市“500精英”专项办备案;台州湾新区的高级创业人才(项目)由市“500精英”专项办确认入选并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参加台州市级综合复评入选的,经所在地“500精英”专项办核实有关情况后,由市“500精英”专项办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B.创新人才(团队)。经所在地管理部门核实创新人才(团队)到岗情况,报台州市级管理部门核实后,报市“500精英”专项办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3)一事一议
顶尖人才(团队)创业项目、创新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以资引才
鼓励投资机构“以投带引”推动人才创业项目落户,引进人才项目符合“500精英”申报条件且机构实际到位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可开设评审或认定快速通道。
(5)以赛代评
“500精英”创业大赛获奖的人才项目直接入选“500精英”高端、特优、高级创业人才(项目)。
(6)项目路演
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举办的专场路演可设立“500精英”评审通道,经评审后入选为“500精英”高端、特优、高级创业人才(项目)。
(7)其他方式
1.树立“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工作导向,经授权的企业可开展“500精英”自主评价,具体方案经市“500精英”专项工作办公室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局面,对我市企事业单位紧缺急需的人才,以及“偏才”、“专才”,经举荐,可通过审议方式认定为“500精英”创新人才。
3.在台州工作的顶尖人才每年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熟悉领域的中青年人才来台从事创新工作,直接认定为“500精英”高端人才。
4.在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级重点人才项目和相关博士后专项人才,到岗后(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直接认定为“500精英”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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