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居民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导语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两个人一起生活的见证。那么台州户籍人员与台湾居民应该提交哪些证件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台州户籍人员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希望能帮到你。

  台州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台州居民:

  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下同)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台湾居民身份证

  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4、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注:台湾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禁止性要求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台州市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入口、结婚证(补办)办理指南、结婚登记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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