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材料一览

导语 “500精英计划”人才、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愿意在我市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台州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材料一览:

  (一)户口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

  (三)拟迁入户户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四)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人才引进认定批准文件、特殊工种招工确认书等

  (五)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六)(⒈-⒓根据申请人员情况选用)

  ⒈结婚证,原件1份;

  ⒉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⒊亲属关系证明,原件1份;

  ⒋房屋权属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

  ⒌拟迁入户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⒍拟迁入户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⒎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原件1份;

  ⒏房屋权属证明,原件1份;

  ⒐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原件1份;

  ⒑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原件1份;

  ⒒房屋租凭登记备案,原件1份;

  ⒓单位、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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