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导语 台州可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已方便港澳台人员在内地的工作生活需要。具体办理指南如下:

  台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南

  申领条件

  1、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

  2、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温岭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有效期限

  五年

  首次申领方式

  1、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2、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3、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4、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换领补领方式

  1、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

  2、居住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

  3、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

  4、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办证时限

  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温馨提示:搜索台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即可获取台州居住证办理指南(入口、条件、材料、流程、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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