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州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指南(条件+材料+地址)

导语 在台州办理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要准备什么材料?在台州办理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所需材料?

  台州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在城镇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或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权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城镇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户改前非农业户口性质的人员,夫妻双方(含未成年子女)在城区无法稳定住所,可以到共同居住生活在农村地区的配偶处落户;本人及配偶在城镇地区无合法固定住所,实际生活居住在原籍地农村且在农村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到原籍地农村落户。

  (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职人员不允许回原籍地农村落户)

  办理材料:

  (一)户口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口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

  (三)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四)不动产权证书

  (五)公有住房承租权证明

  (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七)根据申请人情况需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①结婚证

  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③关系证明

  ④收养登记证

  ⑤出生医学证明

  ⑥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⑦全部产权人同意落户意见书

  办理地址:各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各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点击查看台州各区派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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