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国庆节加班费怎么算?

导语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因此,国庆节虽然连休7天,但只有10月1日-3日3天为法定休假日,10月4日至7日均为调休。

  台州国庆节加班费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 150%,双休日是 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所以10月1日-3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得以调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10月8日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国庆】,可获2021年台州国庆节活动汇总,景点特惠门票购买入口、国庆活动攻略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