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台州三门海游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批次表
导语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办基〔2025〕16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三门县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5台州三门海游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批次表
第一批次
(1)报名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父母一方在海游街道行政事业单位工作;②符合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园对象;③入园对象的户籍在服务片区街道。
(2)录取办法
第一批次的①③类入园对象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幼儿园直接录取;②类统筹安排对象7月29号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教育科408室。
第二批次
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后,若上述幼儿园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1)报名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入园对象非海游街道户籍,入园对象(父母)房产在海游街道。
(2)录取办法
只可在组合服务片区中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按照入园对象(父母)在招生当年报名前取得学区内房产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不动产预告登记排在不动产权证之后录取,满额为止。(第三批次组合服务片区等同)
第三批次
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若上述幼儿园仍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1)入园对象(符合下列条件)
不符合第一第二批次,但入园对象的父或母户籍在海游街道。
(2)录取办法
只可在组合服务片区中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按照入园对象父或母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第四批次
完成第三批次招生后,若上述幼儿园仍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1)报名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入园对象的父母在海游街道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或者入园对象的父母在海游街道区域内务工且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录取方法
只可在组合服务片区中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按照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缴费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满额为止。
第五批次
在前四批招生工作后,上述幼儿园仍有空余学额,适龄入园对象均可报名,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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