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台州购买期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导语 2025台州购买期房提取公积金指南来啦!包含提取额度、时效和所需材料等信息,详见正文。
2025台州购买期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购买期房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4.委托办理的,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结婚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委托父母或子女办理的,需提供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职工委托除以上关系人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二)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
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购房发票。
提取限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以购房合同载明的房屋总价认定。
申请时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办理。
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自购房之日起36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一套住房1个自然年度内限提取1次。购房时间超过36个月的,不再提取。其中,购房时间以备案的购房合同载明时间为准。
注意:
(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仍不足的,另可按照其配偶、父母、子女的顺序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职工,需提供产权人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和父母、子女身份证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同一住址的户口簿、直系亲属关系申明具结保证书或出生证明,下同)。
(九)缴存职工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购房资金来源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转账凭证或流水交易记录、提现凭证或流水交易记录,下同)。还应根据具体情形,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一项:
1.结婚证、职工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存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2.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职工本人或配偶的父母或子女在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或社保缴存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3.结婚证、职工本人或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本;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职工本人或配偶的父母或子女在购房地的户口本;
5.职工子女的全日制教育在读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渠道和程序
(一)线下渠道申请
1.职工本人或委托办理人到住房公积金窗口或网点提交申请;
2.窗口人员核验申请资料,符合申请条件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二)线上渠道申请
针对已完成系统开发并能流畅使用的公积金提取事项,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途径申请。如需上传申请材料的,上传的申请材料须符合业务档案的规范要求,做到资料齐全、边框完整、文字清晰、光线均匀,否则审核人员可退回处理,并告知退回原因。
未实现系统自动审核的提取事项,在确保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档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二次录入的方式受理,办结后须打印提取通知书和附件资料作为提取档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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