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台州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导语 2025台州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指南来啦!包含提取额度、时效和所需材料等信息,详见正文。
2025台州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一)职工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材料:身份证明、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票据。
提取限额:按照实际租房月租金支出金额提取。
申请时限:每年提取1次。
(二)职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到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
申请材料:身份证明、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提取限额:按照享受的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与市场租赁自住住房可提取限额的差额提取。
申请时限:每年提取1次。
(三)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
申请材料:身份证明、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工作地和公积金缴存地无房证明,如无法判断房屋坐落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是否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地承诺。
提取限额:1800元/月·人。
申请时限:每年提取1次。职工可申请租赁自住住房按月提取。
(四)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随时提”
非台州地区户籍或年龄40周岁以下(含)职工租住住房可按实际月缴存额“全额提、随时提”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身份证明、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工作地和公积金缴存地无房证明,如无法判断房屋坐落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是否一致的,需提供工作地承诺。
提取限额:可按照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实际月缴存额全额提取,最长提取月份按不超过其上一次无房租赁提取至本次提取的间隔月份,其中首次无房租赁提取月份统一为本文件出台月份。
上面身份证明、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指的是: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4.委托办理的,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结婚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委托父母或子女办理的,需提供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职工委托除以上关系人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二)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
办理渠道和程序
(一)线下渠道申请
1.职工本人或委托办理人到住房公积金窗口或网点提交申请;
2.窗口人员核验申请资料,符合申请条件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二)线上渠道申请
针对已完成系统开发并能流畅使用的公积金提取事项,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络途径申请。如需上传申请材料的,上传的申请材料须符合业务档案的规范要求,做到资料齐全、边框完整、文字清晰、光线均匀,否则审核人员可退回处理,并告知退回原因。
未实现系统自动审核的提取事项,在确保申请资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档案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通过二次录入的方式受理,办结后须打印提取通知书和附件资料作为提取档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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