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配租公租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不受批次、申请时间限制,优先予以保障,更多情况见正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配租公租房: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不受批次、申请时间限制,优先予以保障;
2.上一批次未入围配租的轮候对象优先于下一批次轮候对象安排。
3.同批次按以下先后次序配租:
(1)市区常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市区常住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市区新就业无房职工;
(4)市区稳定就业务工人员。
4.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家庭及残疾人、夫妻一方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军烈属、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英雄模范、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依法依规应当优先保障的申请家庭,在同批次同类别中应当优先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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