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台州市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理?台州市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有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本地宝小编为您提供台州市无犯罪证明办理指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申请无犯罪证明的情况
第九条公民申请查询本人犯罪记录及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说明查询事由,并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本省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二)在本市居住期满六个月的非本省户籍的流动人口,可以由居住地派出所办理;不具备证明出具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
(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者在我国累计停留居留一百八十日以上和被批准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办理;根据工作需要,出入境管理机构也可以指定居住地派出所受理。
前款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我国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定居国外中国公民的国际旅行证件,外国人的永久居留身份证、护照等。
第十条委托他人申请查询的,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受托人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委托非近亲属办理的,需提供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申请办理。
第十一条单位申请查询个人犯罪记录的,应当提供单位公函、经办人工作证件、被查询对象的姓名、查询事由及依据。
申请查询对象系外国人的,除前款材料外,须一并提交查询对象的近期照片;依法需要公证的,须另行提供公证材料。
单位仅以邮寄公函形式申请查询的,不予受理。
线上办理条件
线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为本地户籍居民,或已在本地居住期满六个月的非本地户籍流动人口。
1.线上只提供申请人本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
2.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线上申请查询3次以下(含)的,无需提供开具证明的合理用途材料;超过3次的,应当提供有关用途的佐证材料线下办理;
3.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和单位、港澳台居民、外国人申请的需到线下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直接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无犯罪”
打开“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点击《办理须知》阅读完成后进入办事
按照系统要求正确填写表格
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取件方式若只需要电子版则选择“不需要实体材料”
最后进行信息确认,点击“提交”。成功提交后可在“浙里办”-“我的”-“办事记录”查询进度。
由所在地(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审核完成后,在受理完成后会收到反馈通知:“您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已办结
通过我的-办事记录-办件结果查看电子版,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载打印”。
线上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线下办理地址
1、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江城南路88号)二楼12号窗口
2、黄岩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网办中心
3、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1300号)一楼公安23号窗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无犯罪】可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情况、线上申请入口、申请流程、线下申请地点、申请时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