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台州路桥关于组织开展留工促产“十个一”活动的通知
导语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和企业留员工促生产工作,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企业留工促产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函〔2021〕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留工促产“十个一”活动。
2022台州路桥关于组织开展留工促产“十个一”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做好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和企业留员工促生产工作,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企业留工促产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函〔2021〕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留工促产“十个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
二、活动范围
非台州籍企业员工。
三、活动内容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务实有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以关心关爱为主基调、“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
(一)一封节日慰问信。要以党委和政府名义,通过区级主要媒体向所有外来员工发出《新春慰问信》,组织各联系企业干部在节前开展一次以鼓励企业“留工促产”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营造让外来员工倍感温暖温馨的节日氛围。(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各镇<街道>、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一份政策激励。在确保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企业早复工、促生产、抢先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度一季度产能安排。对2021年一季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2022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给予奖励:以2021年一季度为基数,2022年一季度销售收入每新增500万元为一档,奖励1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支持企业节后尽快复工复产,2021年产值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春节后产能恢复率达80%以上的(产能恢复率计算口径为:该企业2022年正月初八、初九、初十等三天的日平均用电量与2021年12月份的日平均用电量之比),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以上奖励的企业应已参加亩均效益评价,并达到B类及以上。奖励资金可由企业统筹用于节后红包、返岗奖励等。(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各镇<街道>政府、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供电局)
(三)一份稳岗补助。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对留路外来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相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新老员工尽快来路上岗,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制造业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员工来路的,按企业租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班次最高补贴2500元,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新员工自行到我区制造业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任一险种)的,按照省外华东地区最高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的最高500元/人给予交通补贴,由企业对员工先行补助后,再按规定统一申报。市外新员工到我区制造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由政府给予该员工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四)一份节日红包。鼓励企业给员工发放新春红包,重点给下列企业发放外来员工新春红包予以支持补助,补助标准原则为:以留路过年外来员工人数计算,亩均效益综合评价B类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80元/人。上述企业外来员工须在路桥正常缴纳社保。企业原则上应于2022年2月3日(正月初三)前将春节红包发放到员工。各相关部门对企业红包发放凭证、留路证明等进行审核后,发放补助到企业。(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政府、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五)一份积分奖励。对持有台州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且留路桥过年的流动人口,给予流动人口积分5分奖励。(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六)一份暖心流量。为留路过年的外来员工(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台州)免费赠送 10G 可在春节期间使用的本地流量。(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电信分局、移动路桥分公司、联通路桥分公司)
(七)一组节日活动。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在节前开展以鼓励外来员工“我在路桥过大年”为主题的走访慰问活动,营造让外来员工倍感温暖的节日氛围。鼓励各有关企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组织节日文体活动,为外来员工发放购物券、电影券等节日福利。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留路过年员工的餐饮、住宿、水电等生活保障,让员工感受温暖关爱,做到既留人又留心,生产过节两不误(牵头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配合单位:各级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外来员工春节优惠游活动,每位外来员工凭借身份证、在路缴纳社保证明(浙里办下载),可在景区申领台州市内旅游景区3折门票,活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月18日。(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道>政府、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八)一份劳动保障。各镇(街道)要加大欠薪违法打击力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加班工资发放、假期加班调休等举措,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矛盾纠纷。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解决被欠企业员工的生活困难。(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各管委会、各国企等区防范欠薪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一声平安嘱托。要切实加强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机制有效运转。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员工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能力,特别是做好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消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政府、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份健康关怀。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营造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政府、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各级新闻媒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实施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企业生产保障。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要指导企业科学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建集团、区供电局要确保工业原材料等各项生产物资物流通畅,水电气热等各项生产要素供应到位。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区人力社保局要牵头在春节前后,根据市统筹组织驻点招工队伍到路桥主要劳务输出地开展跨省劳务合作,携手十省百城开展“百城千企•乐业台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并采取余缺调剂、就业见习以及市场化服务等多种形式,化解企业用工急需。区财政局按要求落实经费。原则上,节后复工复产奖励于2022年2月底前拨付到位;春节红包补助于3月底前拨付到位;一季度生产奖励于4月底前拨付到位;员工来路交通补贴于5月底前拨付到位,就业补贴于7月底前拨付到位。
(三)发挥主体作用。要引导广大企业增强主体意识,精心策划组织好员工留路桥、家属来路桥过节的各项工作,增强员工的企业归属感和留路桥过年意愿。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留路桥员工的各项生活保障,让员工感受温暖关爱。各相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做细各项工作,在尊重员工、沟通到位的前提下,根据生产需求合理作出年前延后放假、节后提前复工安排,认真落实加班补贴、错峰调休等待遇,依法保障员工应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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