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秋季黄岩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插班生公告

导语 为提高随迁子女公办学校入学率,经研究决定,我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公办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开放插班,插班的年级为初中八、九年级,小学二至六年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已在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就读,或监护人新到黄岩就业,且监护人已于2024年7月31日前在我区购买住宅类不动产、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居住登记六个月后方能获得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已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居住地变更(以其监护人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信息为准,变更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可以向有空余学位的现居住地学区学校报名。

  二、报名时间

  初中:

  第一轮插班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15:00-17:00

  第二轮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7日8:30-11:00

  小学:

  第一轮插班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8:30-11:00

  第二轮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6日15:00-17:00

  三、报名办法

  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每一轮插班报名时,监护人只能为子女在居住地学区学校或其他学校中选报一所学校。

  四、报名材料

  必交资料

  户口本、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电子居住证可进浙里办APP查询)。

  选交资料

  1.监护人在黄岩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

  2.监护人在黄岩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可进浙里办APP查询现场查询);

  3.监护人在黄岩办理的营业执照。

  证件类资料学校核验原件,并保存一份复印件;证明类资料学校可留存原件,也可现场查询打印截图保存。

  五、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数按以下类别顺序录取插班生:

  第一类

  监护人在我区有住宅类不动产(不分学区)

  第二类

  监护人在学区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遇居住证时间相同时,可比较缴纳养老保险或办理营业执照时间长短进行录取)

  第三类

  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并在公安系统有居住登记证明

  第四类

  监护人居住地在学区外的。本类随迁子女录取办法可参考第二类、第三类

  每一轮报名结束后,学校及时进行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及时告知家长。第一轮插班未被录取的,可以报名参加第二轮插班。

  学校录取插班生结束后,应及时将录取名单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备案。

  六、其他事项

  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被公办学校录取后,回原就读学校领取教材,财政支付的教材、作业本费用由录取学校与新华书店结算,其它教辅资料由监护人自行与原就读学校结算。

  在我区民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公办学校插班未被录取的,原则上回原学校就学,原学校不得拒收。

  如发现提供虚假插班资料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024年黄岩区公办初中学校空余学位数

  2024年黄岩区公办小学空余学位数

  附件

  扫码可查看、下载2024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插班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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