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因工作需要,黄岩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见正文。
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可在“黄岩廉政网”下载),本人签字。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黄岩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黄岩区政府行政大楼10楼1027室,联系电话:0576-84751027)。
2.资格审查。区纪委区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人员所在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6.考察。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根据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纪委区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选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7.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重新确定考察对象进行递补。
8.公示、选调。综合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提交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公示期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选调,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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