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养子女户口登记(个人收养)

导语 台州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小孩户口是怎么登记的?台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收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小孩。

  办理材料

  养子女户口登记(个人收养有收养证):

  1、申请报告(收养人签字);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1999年4月1日前私自收养的,提交收养公证书)。

  办理流程

  收养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结。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全市各派出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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