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建造翻修大修自主住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导语 本文为您整理了台州建造、翻修、大修自主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包括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详见正文。

  一、申请条件

  (一)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余额;

  (三)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时限: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截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不动产证书所载明日期的12个月内;

  2、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截至危房鉴定通知书或大修审批表所载明日期的12个月内;

  (四)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的额度: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的额度;

  (1)按照1200元/㎡计算;

  (2)申请提取金额与申请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抵押物的评估价值;

  2、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工程造价预算书所载明的总金额。

  二、申请材料

  1、大修自主住房: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居民身份证、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2、建造、翻建自主住房:建房许可证、居民身份证、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3、老旧小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个人分摊支付费用相关材料、老旧小区改造开工单、既有住宅列入县、区级以上政府老旧小区改造的计划、居民身份证、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电梯检验报告、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居民身份证、建造、翻建、大修费用支付凭证

  三、办理流程

  四、收费信息

  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台州开发大道692号广达嘉苑3号楼(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02-A11号窗口)

  六、咨询电话

  0576-12345-1

  七、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冬令: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线上办理入口浙江政务服务网

  常见问题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无审批手续,能提住房公积金吗?

  答:无审批手续擅自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房屋装修,可以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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