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4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方便您办理相关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有哪些?

  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合“一证通办”情形,可通过政府共享数据平台获取的,不再向申请人收取):

  (一)身份证明: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港澳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等)。

  (二)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单身具结书等。

  (三)还款能力证明:

  1.申请人及配偶提供个人收入承诺书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以下统称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为缴存基数1.5倍以上或10000元以上的,另需提供个人纳税明细或近12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收入的,无需提供收入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收入承诺书和近12个月的银行收入流水(或个人纳税明细),其收入情况根据申请贷款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从事的行业、工作年限等综合认定。

  3.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收入不足的,可增加父母或子女为共同还款承诺人。共同还款承诺人应提供身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个人征信、收入及资产证明,签署共同还款承诺书。

  (四)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贷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情况材料。

  (五)贷款用途相关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二手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转账凭证。

  3.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其土地性质为国有的,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概预算或工程造价评估报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其土地性质为集体的,须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工程概预算或工程造价评估报告、抵押房产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抵押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和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报告。无工程概预算或工程造价评估报告的,可按每平方米1200元计算工程造价。

  4.房屋拆迁安置的,期房安置的,提供房屋拆迁协议书(如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下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购房发票。现房或二手房安置的,提供房屋拆迁协议书、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和资金结算单。采取房票或现金安置的,参照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执行。

  5.购买拍卖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发票(或法院执行调解款票据)、拍卖成交书、契税完税凭证。

  (六)贷款担保材料:贷款采取抵押担保方式,提供抵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七)贷款收款账户、贷款申请人贷款还款账户材料。

  (八)住房情况证明:提供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九)享受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政策的多孩职工家庭,如户口簿无法证明关系的,另须提供所有孩子的出生证明。

  (十)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近12个月的缴存明细(含每月末账户余额),或出示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办理。

  (十一)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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