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购买保障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导语 参加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人员,购买保障房需要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办理的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

  台州市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

  1、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居民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被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

  4、委托办理的,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委托配偶办理的,需提供结婚证、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委托父母或子女办理的,需提供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职工委托除以上关系人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二)银行卡或卡号(一类借记卡)

  (三)经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四)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购房发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台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入口及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缴存/提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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