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

导语 除了常规的申请材料,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税收缴款书)。

  台州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不包括复印件)、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等。

  (二)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三)还款能力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个人收入承诺书(以下统称收入证明),申请人也可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其收入,无需提供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为缴存基数1.5倍以上或10000元以上的,需提供银行流水。申请人父母、子女可作为共同还款人,签订共同还款承诺书,提供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收入证明,以及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

  (四)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申请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情况材料。

  (五)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证明:申请人或其配偶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贷款证明,近12个月的缴存明细。

  六)贷款用途证明:

  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税收缴款书)

  (七)贷款担保材料:贷款采取抵押担保方式,提供抵押权力清单、权属证明文件,及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八)申请人贷款还款账户材料。

  (九)住房情况证明:提供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即可查看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入口及指南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