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仙居县公积金提取申请条件
导语 台州仙居县公积金提取申请要求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截至购房合同或契证(或契税发票)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契证或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的12个月内。
【申请条件】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和异地贷款)余额。
(三)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截至购房合同或契证(或契税发票)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契证或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的12个月内。
(四)职工申请提取的额度:
1、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总价款;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与拆迁补偿费的差额;
2、申请提取金额与申请公积金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总房价。
【办理地点】
具体地址: 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1楼A17-A19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台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入口及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缴存/提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