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标准

导语 台州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都可以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共有二十种,具体的报销标准,详见正文。

  台州门诊慢特病报销标准: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标准报销,以自然年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并计入当年度住院最高可报费用内。

  门诊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血友病▲糖尿病合并并发症▲高血压病合并并发症▲慢性病毒性肝炎▲帕金森氏病▲矽肺病▲肺结核▲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冠心病血运重建术后▲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茨海默病▲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

  适用对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患疾病在我市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范围内,且符合诊断标准的,均可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享受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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