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出台州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城镇职工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企业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在岗在编职工;

3.机关事业单位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职工;

4.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员;

5.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授权部门批准退休(含退职)的人员;

6.按规定协议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人员(以下简称协缴人员);

7.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台州市户籍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按规定从事非正规组织就业的人员),以及原已参加一类现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上述用人单位的职工参加一类必须按规定同时参加其他职工社会保险,不得选择性参保。

城乡居民

1.参保地户籍,未参加一类的所有城乡居民;

2.非台州市户籍,在参保地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

3.与本市户籍人口形成婚姻关系且未参加一类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参保地户籍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实行整户参保(不包括已参加一类的家庭成员)。

灵活就业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办理材料

城镇职工

1、社会保险职工增减表(单位盖章,职工参保时提供)

2、身份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提供)

城乡居民

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非当地户籍)

灵活就业

本地户籍:本人的身份证

非本地户籍:

1、居住证

2、持有本地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无雇工),可凭此执照和身份证直接到社保窗口办理灵活就业参保业务

办理流程

城镇职工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直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需补正;

3、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办理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

4、办结。做出准予办理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结果; 做出不予办理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5、送达。窗口办理的当场送达,网上办理的网上送达。

城乡居民

新参保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在乡镇、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正常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yb.ybj.zj.gov.cn/#/Index

灵活就业

1、本地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在户籍地参加

线上办理:浙里办APP

线下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到台州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社银合作网点进行办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台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医保】,即可查看台州医保办理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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