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导语 市区户籍,18周岁以上,未参加市区职工医保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统称其他城乡居民)。

  台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电子件)

  2、特殊情况参保的:特殊群体人员证明

  3、他人代办:委托他人办理需双方身份证

  拓展内容:以下6种情形,中途参保可享受政府补助

  ①出生90天(含)内的新生儿参保,当年度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②出生90天后的新生儿、户籍新迁入人员,在落户之日起90天内参保,当年度医保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③军人退役之日起90天内参保,当年度医保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④归正人员服刑期满后90天内参保,当年度医保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⑤中断或终止参加医保人员在中断或终止后90天内参保,当年度医保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⑥新入学或转学的非台州市户籍学生在90天内参保,当年度医保待遇从缴费次月起享受。

  2.除上述情形外,其他人员延期参保,保费不享受政府补助,医保待遇自缴费当月起的第四个月开始享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即可获取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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