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导语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时应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移。本文为您介绍台州养老保险转移办理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省内转移:
1、已在省内社保经办机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且还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跨省转移:
1、在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3、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5、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材料
省内转出:
1、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联系函
2、参保人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
跨省转出:
1、用人单位填报人员减少申报表
2、参保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张
办理流程
省内转出:
1、用人单位上报人员减少
2、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接收函办理转移业务
3、办理资金划转
跨省转出:
1、审核材料、录入信息系统、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收到对方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出业务
3、将转移资料发函给对方社保机构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台州市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入口及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