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父母与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可要求将户口迁往城镇地区成年子女户内。(限于迁往城镇地区)

  台州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父母与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可要求将户口迁往城镇地区成年子女户内。(限于迁往城镇地区)

  办理材料:

  ①迁移人员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②拟迁入户居民户口本

  ③拟迁入户户主(产权所有人)同意落户证明

  ④父母和子女广西证明

  ⑤不动产权、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等相关材料

  办理条件:

  ①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②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③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④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⑤决定: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⑥送达: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居民户口簿》。

  办理地点:各地派出所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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