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温岭市公积金提取申请流程
导语 申请人可以向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台州温岭市公积金提取申请流程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公积金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
|||
受理 |
即办 |
中心工作人员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
审查/核准 |
即办 |
|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
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
办结 |
即办 |
|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台州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入口及相关业务办理指南(缴存/提取/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