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入学优待申请指南(二孩及三孩)

导语 近日,天台最新发布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若干条(试行)实施细则,一起来看具体信息。

  二孩及三孩家庭入学优待

  (一)政策对象

  同一对法定夫妇合法生育的具有天台户籍的第二、三孩(须首次户籍登记在天台县)。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二)保障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包含外国语学校)分批次招生,符合意向学校当年度招生入学基本条件且有空余学位,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家长提出申请后,可安排在其兄(姐)所在学校入学。

  2.外国语学校(义务教育段)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可将双 (多) 胞胎适龄儿童并号报名。

  3.录取到同一所学校的双 (多) 胞胎适龄儿童,家长提出申请后,可编入同一个班级。

  (三)办理流程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向报名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政策规定执行。

  (四)申请材料

  住宅产权证 (不动产权证) 、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

  (五)申报时间

  同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台微教育”,相关招生通告将第一时间发布)。

  (六)业务部门

  天台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6-83173924(幼儿园)、0576-83173925(小学)。

  (七)其他

   本条细则最终解释权属天台县教育局。

  》》》台州天台县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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